作为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工作成员,感受到我们清洁服务行业发展迅猛,新技术,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也不断有新的创业者加入,行业内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这个时候,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和清洁服务的健康发展,需要《清洁服务标准》的制定。在我们制定这个标准的时候,要考虑到推广和普及关联性的实际情况,标准化引入可以提高行业整体形象。那么要兼顾到总体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就业技能之间的差异,也要考虑到大型城市与中小型城市的设施先进程度差异。标准制定中新产品的出现、新技术的应用,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清洁服务的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等,都会制约标准服务标准。 1995年1月1日《服务贸易总协定》正式生效,其中指出“服务质量是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产品的质量、市场准入的资格条件必须加以规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此作出积极响应,提出用技术标准的手段来支持和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开展。1995年5月,第17届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召开,主题即被定为“服务——对国际标准化的一个挑战。”一年后,ISO将1996年定为“世界标准日”主题确定为“呼唤服务标准”,自此,服务标准化开始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化的舞台。2003年5月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正式全面铺开。2009年4月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成立,这说明清洁服务标准进入专业服务标准的对接轨道。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标准。GB通常为中国标准。那么我们服务标准通常适宜为推荐性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少数为强制性标准。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清洁服务标准技术组织是紧密结合我国清洁服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把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加速清洁服务运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清洁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清洁服务运行水平。 在清洁服务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技术工作,负责清洁服务运行专业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协助全国服务标委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清洁服务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对口工作。提出制、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协助全国服务标委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对口技术业务工作。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和评优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承担本专业内项目的标准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全国服务标委会清洁服务分会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审查、宣讲和咨询服务工作。 根据服务标准的编制计划在全国服务标委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下设立工作组。工作组是编制标准的核心组织。工作组的组长单位应正式呈报编制标准计划,包括编制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完成期限,参加工作组单位人员及主要措施等。工作组完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包括附件)后,分送小组成员、全国服务标委会清洁服务分会委员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对所提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经工作组讨论修改后提出送审稿报送秘书处。 秘书处收到工作组报来的送审稿后,经秘书处初审,并呈交主任委员审阅后,方可提交全体委员审查。如初审未通过,可由秘书处将原稿退回工作组修改后,再行审查。一般采用函审或会审,不论那种形式,需要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及以上委员同意后,才获通过。提意见人应把不同观点的论证资料一并提交工作组。工作组对标准的审查投票情况及意见应整理书面意见上报。 经全国服务标委会清洁服务分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报批稿的要求格式,整理出报批稿及有关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交秘书处。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负责。经秘书处复核,秘书长签字后送正、副主任委员审核签字后,报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委员会报标准主管部门。标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统一编号后发布。 |